3月16日上午,威海力通通用机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威海市经区宏福大厦成功举行。
威海力通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7年11月29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烟台昕耀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下达(2017)鲁109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昕耀商贸有限公司对威海力通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达(2017)鲁1092破申1号决定书,选取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担任力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山东时中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办案考虑稳定、履职促进和谐”,采取团队化、集约型模式,深入分析研判,依法勤勉履职,短短三个月在资产管理、债务追偿、职工安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第一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打下良好基础。
为圆满组织好这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在认真细致准备会议材料的基础上,多次向经区管委及经区法院汇报沟通,争取支持,定基调、明方向,反复打磨修改完善会议材料,细化会议流程。成立会议筹备小组,提前做好会场租赁布置、会议通知发布、电话联系确认等工作,最终90名债权人到场参会。
本次会议在法院的主持下,按照既定的议程,先由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公布债权审查规则、债权表,并交由债权人会议核查。随后,审计评估机构公布审计、评估结果。管理人就债务人财产调查管理状况、重整调查及进度情况、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及清偿情况分别向债权人会议进行了报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公布了管理人报酬方案。最后会议收集了债权人的书面提问,并对部分问题当场给予了答复。
本次会议后,管理人将继续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勤勉尽责,全面履职,继续加大招商力度,尽最大努力寻找投资意向方,继续加大对外债款清收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